一、税务局是否可以代公司开发票
可以开的。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如果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二、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的税率具体如下:
1、一般是税率6%,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如果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差额以外的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如果是单独的劳务费,按照地税营业税缴纳;
3、如果是视同销售的劳务费,是按照缴纳国税的应税商品的税率计算缴纳。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开具如下:
1、劳务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定率扣除20%的费用;
2、劳务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劳务所得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可以先在收入中扣除;
3、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三、公司突然开除员工是否可以索赔
公司突然开除员工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要看开除的原因,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企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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