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公司承担的企业责任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公司承担的企业责任有: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后,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出资人应当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责任;
3、其他企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需要承担的企业责任有什么
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资本充实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出资违约责任;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须承担的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对公司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注册资本法规定,注册资本的有什么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以前注册资本是实行实缴制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企业、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企业、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企业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企业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注册公司承担的企业责任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客服为您解答。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企智公司转让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