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性文件,涉及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的利益、职权和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章,巨因此,对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都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在实务中需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的情况比较多,但主要事由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动;(2)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转让股权;(4)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形式等情况;(5)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6)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7)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发生变动;(8)公司延长经营期限等。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前述十项职权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公司可以在这十项法定职权之外增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职极。增加哪些职权由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以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为生效要模较小,股东较少,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较为容易,就可以多增加一些;反之,以少增加或者不增加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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