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那么如何判断一共协议是否有效呢?下面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一、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要有效
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转让股份的交割日、出让方的义务、受让方的义务、协议的生效日、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
二、依据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是一份标的为股权的特殊合同。协议首先应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备: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三、 依据生效事件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故股权转让合同也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各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而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时间,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四、 有没有违约
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在法律约束力上是有重大欠缺的。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视为违约。这样股权转让协议就算失效了。违反了相应的规则,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特定数额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等。
以上就是判断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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