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集团的概念,学术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认识,即使是作为最早对企业集团进行研究的日本学者,也没能在企业集团概念的认识上达成统一。其中,日本学者今井贤- (1976)认为,企业集团是“用于对付市场失败与内部组织失败的制度创造”。日本学者荒宪治郎和内田纠夫在《经济辞典》(1986年版)中给企业集团所下的定义如:“多数企三相互保持独立性;并相互持股,在融资关系、人员派遣、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制造技术等方面建立紧密关系而协调动作的企业集体。”
我国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较晚,再加上我国发展企业集团的情况特殊,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集团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其中,蒋一苇认为:“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企业通过一定纽带,具有多个层次,并允许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所组成的大型经济联合组织。”
多学者对企业集团概念的阐述并不完全一致,但归纳起来,企业集团的主要特征已经非常明显,即多法人主体、多联结方式、多层次和角化。因此,本书将企业集团定义如下:企业集团是指以资产、技术、信息、资源等多种联结方式所组成的具有多层次、多法人特点的大型企业联合体。总的来说,企业集团是一些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企业为了适应市场境和企业内部组织的变化,按照特定的要求,借助某些机制相互结合而形成的企业有机联合体。当前大型企业集团已成为一国经济竞争力的代表及经济实力的支柱。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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