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会在股权转让时遇到这样的情况,转让价格过大,难以一次性付清,这时候就可以去考虑分期付款。所以今天小编来和各位介绍股权转让分期付款的相关事项。
其实一般情况下,收购公司是可以一次性不付全款的,像如果你支付了收购价的百分之九十就不用去申请分期付款,也就不会产生利息。如果米不能一次付清在验资和审计结果的百分之九十的话,那么就要分期付款了。其实分期付款也是有条件的约束的,接手方必须首付达到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在法律上也有铭文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其次,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无限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但是一般分期付款都会有抵押金等其他要求,还有很高的利息,我很难说这是利大还是弊大,要看你们但是的谈判情况和该公司到底能带来多大的利益。实在不行可以先略微买一些该公司的私人股票,一步一步去收购该公司,这样也许对你们的经济压力或许会减缓一些。
以上是小编的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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