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是什么意思
空壳公司最早是根据英国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所以,一般并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
一般来说,需要公司时,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由他制作相关文件。通常在数小时之内便可完成,操作起来,很方便,很简单!
空壳公司又叫现成公司,英文名叫做readymade company。因为公司注册成立需要时间,但是部分人士可能急需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办理其它业务。因此,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于是预先注册成立大量公司,以供购买。此类公司既属空壳公司(shellcompany),也叫做现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
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首先是从来没有委任董事,其次,已经做好了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但是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空壳公司的运用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不会有风险。那么为什么不会有风险呢?其实是因为现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会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没有权力开展业务,因此不会有潜在的风险。
总的来说,空壳公司又名空头公司或纸上公司。是一种已经开设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还未有经营业务的公司,一般不会有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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